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以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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