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26.html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26.html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26.html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26.html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2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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