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或者合 并的,二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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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组织合并为一个法人或者一个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继受。在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合并的,将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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