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超过期限的,上诉权消灭,裁判文书生效。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适用涉外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间适用涉外诉讼特别规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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