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是指对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比起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可以口头起诉,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当事人,在审理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以及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这里的事实清楚,是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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