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被告不出席庭审,并不影响法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被告不到庭将使法庭难以查清案情,案件迟迟无法了结。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采取拘传措施,即由司法警察强制被告到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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