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是单一或者唯一的,往往既有财产性诉讼请求,也有非财产性诉讼请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当案件中既有财产性诉讼请求,又有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照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标准交纳诉讼费。
当案件中有多个财产性诉讼请求的,合并计算交纳诉讼费;诉讼请求中有多个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一件交纳诉讼费。例如,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既有请求离婚的非财产性诉讼请求,又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性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按照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的总额作为标的额计算。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41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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