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也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是具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85.html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85.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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