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及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可否担任其 所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024年9月22日 19:42:01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993文章 0评论 民事诉讼程序评论46阅读模式 为了维护司法审判工作的公正权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所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人民法院发现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相关诉讼代理或者辩护行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8655.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8655.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