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日前作出的有关发明专利、实用 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垄断的第 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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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2条第1、2、3 项所称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于2019 年1 月1 日前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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