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案件中,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持有的有效证件确认。如果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如果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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