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不适用“上诉不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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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于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无论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是否同时提出上诉,均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确属过轻,需要改判的,则可以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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