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这里的全面审理,是指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的审查。不受上诉和抗诉范围的限制,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和抗诉案件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时,既要对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也要对没有提出上诉或者抗诉部分进行审查,在审查的范围上,不受上诉人上诉和人民检察院抗诉范围的限制。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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