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经法庭同意,到场代表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19.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