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诉案件的审理,一般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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