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区分情形分别处理。如果诉讼代表人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如果诉讼代表人为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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