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人民检察院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此外,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63.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8963.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