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如果没有物质损失,也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谓物质损失,通俗地说,就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而且是直接损失。对于受到犯罪侵犯,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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