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财产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能否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333
文章
0
粉丝
刑事诉讼程序评论88阅读模式

刑事诉讼中,为了更好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在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依法负有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责令其退赔的职责义务,无需由被害人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返还或者赔偿。如果被害人针对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比如,在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中被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人民法院会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61.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8961.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