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视听资料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4年9月25日 11:15:2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253文章 0评论 刑事诉讼程序评论50阅读模式 视听资料,是指载有与案件相关内容的录像、录音材料等。视听资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1)是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2)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8992.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8992.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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