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采用下列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1)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002.html
(2)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相威胁的方法,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
意愿作出的供述;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002.html
(3)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00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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