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应当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 30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尽快作出决定;如果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29条、第 30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应当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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