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发现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受理后认为案件重
大、复杂的案件及属于新类型的疑难案件,或者是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可以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内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以
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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