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便于群众参加旁听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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