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也就是说,只有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且损失已经实际发生的,才能以自己的名义请求行政赔偿。如果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但需要提供该公民死亡证明、赔偿请求人与死亡公民之间的关系证明。如果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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