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中,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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