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是对行政行为最严厉的否定性评价。行政诉讼中,原告因行政行为实施主体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上述“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54.html
(1)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54.html
(2)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54.html
(3)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54.html
(4)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54.html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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