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但不撤销或者判决履行:一是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二是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三是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
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也就是说,在上述情形下,行政行为的效力已然不存在,行政行为被判决确认违法但不需要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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