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要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当事人没有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经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的审理。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诉讼审理期限内。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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