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身份参加诉讼活动,应当提交以下证据之一加以证明: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59.html
(1)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59.html
(2)领取工资凭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59.html
(3)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上岗证、工作证等证据材料。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5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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