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 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以谁为被 告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9月29日 23:44:4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7937文章 0评论 行政诉讼程序评论26阅读模式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例如,某县政府在新城区设立建设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该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其法律责任应当由其设立机关也即县政府承担。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74.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927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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