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上述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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