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 法院管辖?

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因为失去行动自由,异地提起和参加诉讼十分不便。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例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户籍所在地即公民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即行政机关对其强制治疗等场所所在地。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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