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外,还可以 向哪些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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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作为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方面具有专业优势。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鼓励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柔性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并与其他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系统对接与机构、人员人驻的方式,畅通劳动人事争议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征得其同意后,可以向入驻平台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调解组织委派案件,开展在线调解。调解成功后,鼓励双方当事人主动履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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