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的概念和类型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婚约在古代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具有法律约束力。现代各国对婚约大多采取不保护的态度,婚约的效力相当薄弱。我国自1950年婚姻法颁行之后,一直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婚约在历史上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一)早期型婚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在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古代,都盛行婚约制度,并赋予婚约以强大的法律效力。早期型婚约具有以下特征:①订立婚约是婚姻成立的必经程序,无婚约的婚姻视为无效。②订立婚约须由父母做主。订立婚约者是有主婚权的父母家长,而非结婚的当事人。结婚的当事人无任何自由意志。③婚约一经订立,便产生法律约束力,无故违约要受到法律制裁。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二)晚期型婚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近现代各国对婚约大多采取不限制也不保护的态度。晚期型婚约有如下特征:①订立婚约已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结婚的当事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订立婚约,法律对婚约不加禁止或干涉。②婚约的订立须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父母不得强制包办。③婚约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当事人不因婚约的订立而发生必须结婚的义务,法院不受理婚约履行之诉。婚约可凭双方或一方的意愿随时解除。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近现代大多数国家都没有明文规定订立婚约为结婚的必经程序,是否订立婚约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但事实上婚约在各国仍普遍存在。因此大多数国家对婚约的解除后果在法律上有所规定。婚约宣告解除后,双方当事人便不再受任何约束。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82.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