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一)人身方面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1.养子女与养父母身份关系的解除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终止,养子女与养父母不再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此同时,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除。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2.养子女与生父母身份关系的恢复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由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二)财产方面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1.养父母的补偿请求权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有权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2.成年养子女给付养父母生活费的义务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生活费的给付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养父母的生活需要和养子女的负担能力作出判决,一般应不低于当地居民普通的生活费用标准。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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