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指当合伙企业出现合伙协议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应当清理本企业的债权、债务的法律行为。
合伙企业解散后清算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负债进行清算,在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合伙企业无法自行清算时,可以申请司法强制清算。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基本要求】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1.合伙企业解散后即应进入清算程序,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2.清算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清算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强制清算并指定清算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3.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4.清算人产生的三种情形:(1)全体合伙人;(2)由合伙人指定或者委托清算人;(3)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5.合伙企业的清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确定清算人;二是清算人依法执行相关事务;三是通知债权人;四是依法定顺序清偿债权;五是清算结束申请注销登记;六是注销登记后合伙人依法承担责任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风险提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1.合伙企业解散后即应进入清算程序,清算企业与原来的合伙企业不同,清算企业的职能仅限于清算事宜。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2.清算人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93.html
3.合伙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4.清算后发现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申请合伙企业破产清算,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一次性告知单】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法律文件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86条—第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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