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破产,拒绝“谈破色变”
【基本要求】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1.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包括债权⼈、债务⼈、 清算责任⼈。金融机构具有破产原因的,国务院⾦融监督管理机构可 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出资额占公司注册 资本 1/10 以上的出资⼈可以提出重整申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2.破产申请主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 和有关证据。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3.⼀般破产原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以清偿 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的,应当认定为具备破产原因。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风险提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股东未届期限的认缴出资加 速到期。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案例指引】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A 公司于 2018 年 1 ⽉ 1 ⽇成⽴,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张某 认缴出资 60 万元,出资时间为 2030 年 9 ⽉ 30 ⽇;李某认缴出资 40万元,出资时间为 2030 年 9 ⽉ 30 ⽇。王某与 A 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案,法院于 2019 年作出判决:A 公司于判决⽣效之⽇起 7 ⽇内返还王 某 30 万元及赔偿利息损失。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法院⽴案 执⾏后,经执⾏查询,被执⾏⼈ A 公司⽆财产可供执⾏,法院裁定终 结本次执⾏。王某诉请追加张某、李某为前案的被执⾏⼈,对公司不 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李某辩称 其认缴的出资还未到期,不应承担责任。法院⽣效判决认为,在有⽣ 效判决确认债权,经公司债权⼈申请执⾏的情况下,如果⼈⺠法院穷 尽执⾏措施公司仍⽆财产可供执⾏的,已具备破产原因,股东未届期 限的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故判决追加张某、李某为该案件的被执⾏⼈, 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次性告知单】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申请破产的,⼀般应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719.html
(1)破产申请书,列明申请⼈、被申请⼈的基本情况,申请的 ⽬的(清算、重整、和解)以及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2)申请⼈、被申请⼈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债权发⽣的事实材料或者股东会等同意破产的材料;
(4)证明发⽣破产原因的相关材料;等。 不同主体申请不同破产程序(清算、重整、和解)在材料上会存 在差异。
【法律⽂件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2 条、第 3 条、第 7 条、第 8条、第 35 条、第 70 条、第 95 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 1 条—第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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