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 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共同代理与单独代理相对,是以代理人的数量为标准对代理进行的分类。 ...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