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 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释义】 本条是关于诉讼请求和反诉的规定。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通过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出的实...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五十五条:共同诉讼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 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 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五十六条:人数众多且确定的共同诉讼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 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 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 ...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五十七条:人数众多且不确定的共同诉讼
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 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 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五十八条:民事公益诉讼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 全领域侵害众...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五十九条:诉讼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 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 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