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知识 监督期间的暂缓执行与恢复执行 上级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应同时指定暂缓执行的期限。暂缓执行的期限一 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报经院长批准,并及时通知下级 法院。 暂缓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法院恢复执行。... 2024年8月3日153评论
执行知识 财产控制被执行人出卖需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的查封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 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 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 2024年8月3日11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