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 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 定中...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与受理
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 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预先支付工资、费用裁决的执行和受理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 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 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 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审查期间的执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 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 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立案和管辖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方当事人 可以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级别...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条件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