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送达直接送达 执行知识

涉港澳送达直接送达

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 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涉港澳送达诉讼代理人的送达 执行知识

涉港澳送达诉讼代理人的送达

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 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 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涉港澳送达内地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的送达 执行知识

涉港澳送达内地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的送达

人民法院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
涉港澳送达邮寄送达 执行知识

涉港澳送达邮寄送达

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时应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 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
涉港澳送达公告送达 执行知识

涉港澳送达公告送达

人民法院不能依照上述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应当在内地和 受送达人住所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涉港澳送达留置送达 执行知识

涉港澳送达留置送达

人民法院向在内地的受送达人或者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 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 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涉港澳送达视为送达 执行知识

涉港澳送达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未对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履行签收手续,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的,视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向人民法院提及了所送达司法文书的内容; (二)受送达人已经按照所送达司法文书的内容履行; (三)其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