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十九条:管辖权转移 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 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 2024年6月10日85评论管辖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