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三十四条:专属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 2024年6月10日136评论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