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二百四十九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 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 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2024年6月22日84评论公证债权文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