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律师 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004.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