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书证的审查判断
物证、书证形成后能够独立存在,不容易发生改变,具有较强的客观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存在大量为违法犯罪活动所使用的作案工具,如枪支、弹药、刀、交通工具、车船牌照及照片等,以及帮规、书信、成员加入组织的宣誓、组织章程和合同、银行资金流水等书证,这些可证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形式、成员分工、寻求 “保护伞” 情况、实施犯罪的方式等。对于这些物证和书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669.html
- 物证、书证的提取是否合法,是否有见证人,见证人、持有人是否在提取笔录上签字确认。
- 物证、书证是否交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辨认和甄别。
- 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书证如果是复印件,要审查原件的保管期间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被污染。
- 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是否确属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实施暴力性犯罪中使用或形成。
- 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罪名,对物证、书证的来源和用途进行综合分析,有合理理由怀疑物证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或者书证被伪造的,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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