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多数非法行医案件是县级以上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查处后移交公安机关的。因此,非法行医现场勘验检查及相关物证、书证的收集保全工作,一般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完成。因此,对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750.html
- 勘验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法律尤其是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勘验检查人员、当事人、见证人等是否签名或者盖章。
- 勘验检查笔录是否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员、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情况,以及勘验、检查的具体过程;笔录的文字记载与实物、绘图、照片、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相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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