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情节认定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246
文章
0
粉丝
环境卫生犯罪办案指引评论84阅读模式

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情节认定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 20 万元以上不满 200 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情节严重”,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 200 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情节特别严重”,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该条还规定了从重处罚的四种情形: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1)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2)为逃避监管,使用特种交通工具实施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3)严重影响野生动物科研工作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4)二年内曾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受过行政处罚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 CITES 附录 I 和附录 Ⅱ 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林濒发〔2012〕239 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涉及的 CITES 附录 I 和附录 Ⅱ 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标准规定如下:

(1)CITES 附录 I、附录 Ⅱ 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参照与其同属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没有与其同属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参照与其同科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没有与其同科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参照与其同目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没有与其同目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参照与其同纲或者同门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2)同属、同科、同目、同纲或者同门中,如果存在多种不同保护级别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参照该分类单元中相同保护级别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如果存在多种相同保护级别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参照该分类单元中价值标准最低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如果 CITES 附录 I 和附录 Ⅱ 所列陆生野生动物所处分类单元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但保护级别不同的,应当参照该分类单元中价值标准最低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如果仅有一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参照该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同类制品价值标准核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3)同一案件中缴获的同一动物个体的不同部分的价值总和,不得超过该种动物个体的价值。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4)核定价值低于非法贸易实际交易价格的,以非法贸易实际交易价格认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1.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象牙及其制品价值认定标准:依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林濒发〔2001〕234 号)规定:

一根未加工象牙的价值为 25 万元;由整根象牙雕刻而成的一件象牙制品,应视为一根象牙,其价值为 25 万元;由一根象牙切割成数段象牙块或者雕刻成数件象牙制品的,这些象牙块或者象牙制品总和,也应视为一根象牙,其价值为 25 万元;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成的象牙块或象牙制品,应根据其重量来核定,单价为 41667 元/千克。按上述价值标准核定的象牙及其制品价格低于实际销售价的,按实际销售价格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1.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犀牛角价值认定标准:依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犀牛角价值标准的通知》(林护发〔2002〕130 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犀牛角的价值标准确定为:每千克犀牛角的价值为 25 万元,实际交易价高于上述价值的按实际交易价执行。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0889.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